简介:近日,对格力新款电饭煲的宣传引发了大家的热议,该电饭煲功能否知道如此强劲,能解决问题三低人群的吃饭问题?业内人士也得出了有所不同的观点。我国是如何规范广告市场的?如何确认某广告为欺诈广告?又是如何惩处的呢?青睐读者。
近日,因为“用格力电饭煲,让‘三低’群体打开睡觉”的言论,董明珠再次沦为舆论热议的焦点。9月3日晚间,格力官方微博发文称之为,这款“让三低群体打开睡觉”的电饭煲,需要通过特有的活化技术,将糙米幼苗饭的制作时间,从传统制作的十几个小时延长至四个小时。
对于这一说明,有网友称之为,于是以因为董明珠模棱两可的言论,才更有了消费者的高度注目,而如今感觉自己看起来中了营销的圈套。不过在业内人士显然,尽管糙米幼苗等粗粮饭合适“三低”(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的总称)人群食用,但是也无法“打开了不吃”。而董明珠的这一言论,或有欺诈宣传的指控。而对于消费者关心的“降糖电饭煲”的涉及问题,医疗专家也曾认为,这种电饭煲对于掌控血糖“没那么大起到”。
如何确认为欺诈宣传?欺诈宣传广告必需有回应商品性质的广告解释,广告解释必需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状况相符,并且必需可以原告,欺诈广告是以广告的形式经常出现的,广告是指出商品或服务性质的商业工具。我国的广告法规范的是商业广告,按照《广告法》第二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分担的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必要或者间接地讲解自己所促销的商品或者所获取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 在广告中可以用文字来解释商品的有关情况,也可以用图画或其他形式来回应,各种形式的广告解释实质上指出的是经营者的一种主张,它是向消费者讲解可以检验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通过检验的信息的正确性与否要求广告的合法性,一些通过滑稽的手法使消费者只产生正面的印象,而相反含义被掩饰的广告就有欺诈广告的指控。广告法严格要求,广告解释应该现实、精确、确切、明白,广告解释应该于商品或服务的相符,欺诈广告的判断标准之一就是看两者否完全一致,如果经验证明广告解释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相符,就可以将该广告确认为欺诈广告。对欺诈宣传的惩处?1、广告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会的欺诈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不应责令暂停违法行为,避免影响,并可根据情节一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经营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坚称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公布欺诈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该责令暂停违法行为,充公违法扣除,并依法判处罚款。广告法第55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出来或者显著偏高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相当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出来或者显著偏高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以注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消广告审查批准后文件、一年内不法院其广告审查申请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背本法规定,公布欺诈广告,愚弄、误导消费者,使出售商品或者拒绝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由广告主依法分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无法获取广告主的现实名称、地址和有效地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拒绝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金。关系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欺诈广告,导致消费者伤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该与广告主分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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